11各学院、开课单位: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将于第18-19周进行,请严格按照《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修订)》(以下简称《考试管理规定》)要求,认真做好试卷命题、监考、阅卷、考风考纪宣传教育等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为做好期末考试各项准备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期与时间
考试日期:6月25日-7月4日
考试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上机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命题及试卷印制要求
试卷命题:开课单位前根据《考试管理规定》及教学大纲做好试卷命题工作并严格规范填写《试卷命题双向细目表》。
试卷印制:开课单位教务员请于6月15日(星期二)前将试卷、试卷委印单第二、三联、考生名单(包括通过重修审核的重修学生名单)放入教务处统一发放的试卷审核送印袋中,命题人、审题人、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确认无误签字密封后送印刷厂印制,印刷厂不接受电子试卷的送印方式。
印刷厂根据相关要求印制试卷并将试卷、考场记录单、考生名册装袋密封送交教务科。
三、考试组织工作
(一)考风考纪教育
各学院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考试管理规定》、《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有关文件,把考风考纪教育放在首位,召开考前动员会,开展诚信教育活动,要求所有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端正考试态度,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各学院在考风考纪教育时请提前告知学生携带证件和考试用品参加考试,禁止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二)做好缓考申请与审核工作
因故无法参加期末考试,需要办理缓考申请的学生,请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学生在考试前(突发紧急情况例外)在综合信息平台完成缓考申请并关注审核结果,各学院务必于考试前完成学生缓考的审核工作。
(三)认真组织和安排监考工作
各学院根据监考安排表安排监考教师,并及时通知监考教师监考场次、时间和考场地点、通知学生考试时间和地点(同一班级分不同考场时,请以学号按序切分,重修学生排在最后)。特别提醒请注意不要将监考教师信息透漏给学生。
(四)协力做好考务全过程工作
监考教师于开考前15分钟到考务室(石湫校区博学楼2-208、草场门校区技术楼709)领取试卷袋,并检查试卷袋是否完好。
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监考规则,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组织学生按照要求和规定间距就坐,认真核验考生证件,维持考场秩序。
相关学院及监考教师应与教务处协力做好考试结束以后的收卷和交接试卷工作,切忌发生遗漏试卷或试卷交接不到位等现象。
(五)考试保障工作
教务处负责调用全校教室,协同后勤处组织人员提前布置考场座位、清理考场(地面、桌面、黑板、门窗等),并逐一检查,确保考试环境整洁有序。
教务处根据考试安排表排定石湫校区考试期间班车时间表,后勤处负责落实班车安排。
四、阅卷及成绩登记工作
考试结束后两周内,任课教师应根据《考试管理规定》,及时完成阅卷工作并将学生成绩录入系统,并做好期末考试试卷分析工作。特别提醒:1. 2017 级普本、2019 级专转本学生重修成绩涉及第二批毕业生数据申报,各开课单位应通知任课教师于7月9日前完成阅卷并将成绩上报给教学秘书,以免影响学生的毕业和学位授予。2.严禁随意更改学生成绩。如教师判卷有误需提交成绩修改单(改动卷面成绩的,需提交试卷复印件),并经教学院长审批后,报教务处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同意后方可修改成绩。
五、试卷装订工作
阅卷及登分工作完成后,各学院需要进行试卷装订。装订顺序依次为:1.试卷封面;2.成绩单;3.成绩统计及试卷分析表;4.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5.试卷命题双向细目表;6.考试试卷。
六、补考安排
补考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初的第二周到第三周内进行。公共课补考由教务处安排在第二周进行,专业课补考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在第三周内完成。补考卷面成绩按实批阅,补考成绩不再进行结构成绩计算。补考及格及以上的成绩一律按60分(百分制)或及格(五级评分制)记录,不及格成绩按实记录。经批准缓考的学生应参加补考,成绩进行结构成绩计算。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务科,联系电话:56226203。
附件:1.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修订)/Uploads/kinder/file/20210526/20210526093955_1219.doc
2.试卷命题双向细目表/Uploads/kinder/file/20210526/20210526093942_4912.docx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1年5月25日